為鼓勵優良的廠商及各類工程專業人員參與公共工程,提升公共工程的品質,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過去5年內參與公共工程廠商施工品質查核結果等履歷資料, 揭露於網站中,提供政府各部門在辦理招標選商時藉由該資訊,選擇優良廠商及各類工程專業人員參與,以確保公共工程的品質。
工程會主委范良銹表示,公共工程若能在規劃設計、施工、監造及專案管理等各階段的招標選商時,將各投標廠商及工程專業人員過去履約品質績效納為篩選廠商及 工程專業人員之重要評比指標,藉此公開、公正、公平之招標程序,遴選到優良適合的廠商及工程專業人員參與公共工程,就是公共工程品質確保之重要關鍵之一, 政府機關應予重視。
工程會范良銹指出,這個機制就類似銀行發信用卡給申請人,查詢申請人的信用報告是必要的程序,公共工程的履歷資料就如同廠商的信用報告一樣,是遴選廠商及 工程專業人員參與公共工程的重要參考資料,其內容包含廠商近5年所負責承攬、監造及專案管理的工程內容與其專業人員姓名、尚在施工中的工程項目、歷次被查 核成績與重大職災情形、歷年來獲得公共工程金質獎情形等,未來將分階段逐步增加履歷項目,做到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、「凡做過必留下實績」,參與公共工程 的廠商及工程專業人員,都要為其參與的部分,負起歷史的責任。
舉例來說,某工程公司參與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公共工程投標,經機關查詢該公司過去履約績效,發現多數參與的工程品質查核結果均為甲等以上,均未發生重大職災 且曾有公共工程金質獎的獲獎紀錄,機關即可將上述履歷資料納入評選,增加表現優良廠商參與公共工程之機會,提升工程品質。
范良銹表示,公共工程履歷建置的目的,是在加重參與公共工程廠商與人員的責任心與榮譽感,藉由履歷資料的公開與透明化,激勵廠商與工程專業人員重視工程品質,同時鼓勵優秀廠商及人員參與公共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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